2010年4月29日 星期四

獎善罰惡 死刑不能少

之前台灣社會,為了要不要廢除死刑,吵得沸沸揚揚的...

看到"殺人魔王"陳瑞欽所犯下的惡行嗎?看到謀殺生母、婆婆、丈夫等三至親以詐領鉅額保險金的「驚世媳婦」林于如嗎?

套句王院長講的話語:「寬恕不能用錯地方!」

佛教雖然強調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但是看看不動明王,就可以知道:不能養虎為患,有時候,當身體出現惡性腫瘤時,切除是避免其他器官受到感染,防止生命死亡的方法之一。



王建煊看死刑「寬恕不能用錯地方!」

監察院長王建煊投書媒體,談談上週相當轟轟烈烈的新聞話題「廢除死刑」。王建煊支持人要有寬恕的美德,但這屬於發自於個人的饒恕,是個人的自由,但當檢察官對殺人犯提起公訴,法官因此判處死刑,這就應該依法執行,「這與被害人或家屬是否寬恕是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他並認為,法官在判人死刑時,心中一定是很痛苦的,法官也有寬恕的美德,但這種美德在執法時,就應擱置一邊,而必須依法論罪。


王建煊舉例,以前有個法官,對於性侵犯總是判處輕刑,認為那是男人難忍的性衝動,直到他的女兒遭性侵害,陷入生不如死的內心折磨時,他內心傷痛甚至強於女兒的悲痛,從此到他手中的強暴案一率判處重刑。他認為心裡想寬恕,嘴裡說要寬恕是一件事,事到臨頭能不能誠心寬恕又是另一件事。「所以當我們談對死刑犯寬恕時,也要設身處地的想,不要將這些受害人的家屬,都貶為是缺乏寬恕美德的人,當然更不能將自己聖人化。」


 "殺人魔王"陳瑞欽 更五審判死刑

「殺人魔王」陳瑞欽,十三年內殺了兩任妻子和三個小孩,詐領兩千多萬元保險金,直到七年前陳瑞欽姦殺一名陳姓女子才落網。他殺妻兒的惡行原本都判了死刑,卻因為符合自首和二次減刑條例,先前獲改判二十年徒刑,逃過一死,但姦殺女子案經台中高分院更五審,認定他謀財害命,仍判處死刑。為了詐領保險金。陳瑞欽不惜殺害兩任妻子。和三名子女。臉上卻絲毫沒有悔意。這樣恐怖的殺人魔王。卻因為符合自首。和二次減刑條例。從死刑獲判二十年徒刑。不過逃過一次。不代表能逃第二次。陳瑞欽在七年前。又姦殺了一名陳姓女子。台中高分院更五審開庭時。遭到六十一歲的陳瑞欽翻供。辯稱當初是遭刑求才會認罪。但檢調追查發現。七年前陳瑞欽經友人介紹。認識陳小姐。當時陳小姐拿空白支票。請他幫忙周轉現金。他就用安眠藥將陳小姐迷昏。載到山區性侵。然後搶走她身上的翡翠項鍊。勞力士手錶。再拿石頭重擊她後腦。推下山崖致死。包括自己的親人。陳瑞欽一共殺了六人。法院從一審到更五審都判死刑。雖然一度獲得減刑。但現在這名殺人魔。總算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殺母殺婆殺夫 惡媳被求處3死刑

〔記者陳鳳麗、佟振國、吳俊鋒/綜合報導〕謀殺生母、婆婆、丈夫等三至親以詐領鉅額保險金的「驚世媳婦」林于如,南投地檢署昨依殺人罪將她提起公訴,並求處三個死刑,起訴書還強調,「非執行死刑不足以實現理性正義」。這是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因廢死刑爭議而下台後,首件求處死刑案!

檢:為實現理性正義

起訴書強調,林于如為貪圖保險金而罔顧至親之情,在九個月內連續殺害生母林侯月雲、婆婆鄭惠升、丈夫劉宇航等三至親,秉性凶殘、手段殘酷,其行為已泯滅天性,犯罪所生危害極重大,罪無可逭,非執行死刑不足以實現理性正義。

遭林于如奪走兩條人命的夫家,家屬痛批林女行為天理不容、死有餘辜!丈夫劉宇航的祖父劉清勳、小姑姑劉怡岑,昨天痛斥林于如僅僅為了錢,竟對三名至親痛下毒手,「檢方求處死刑,證明社會還有公理正義,是還給劉家起碼的公道!」也期盼法官能速審速決,將林于如死刑定讞,不要讓她有機會再去害別人。

為保險金殺害3至親

林于如的娘家則說,既做錯事,一切就交由司法處理,現在說什麼都沒有用了。

南投檢方表示,廿九歲的林于如從九十二年起沉迷簽賭六合彩,不只向丈夫的外公、自己的姊姊和哥哥借款將近三百萬元而無力償還,還背負卡債、信貸及房貸,被債務逼急下,從九十七年十月到九十八年五月,分別為親生母親林侯月雲、婆婆鄭惠升、丈夫劉宇航等人投保,理賠總金額達一千七百二十三萬元。

林于如為詐領保險理賠金,前年十一月回台南娘家時,將生母從二樓樓梯往下推,導致生母顱內出血而死亡,她把現場布置成母親自行跌倒的意外後逃逸,事後並領到母親的保險金五百零五萬元。

去年五月廿八日,婆婆因頭昏住院而施打點滴,林于如竟將安眠藥、抗憂鬱藥及去水醋酸鈉(一種毒性較強的防腐劑)等注入點滴,造成婆婆急速死亡,這次因保險公司察覺有異而暫緩理賠。

夫家痛批死有餘辜

同年六月廿五日,林女故技重施,趁丈夫劉宇航住院打點滴時,注入安眠藥、農藥,但護士發現制止並施予急救,才救回劉宇航;同年七月十七日,劉宇航被她安排住單人病房時,她再趁機把安眠藥、農藥甲醇注入點滴,三天後劉宇航因甲醇中毒而呼吸衰竭死亡。

據了解,南投地檢署偵辦該案期間,正值社會大眾關注死刑存廢問題,因此南投地檢署在起訴前,由檢察長、三位主任檢察官及承辦檢察官開會慎重討論,過程中曾考慮是否可求處「無期徒刑」,但與會人員認為,林女短時間內兩次謀害丈夫,且數次要求保險公司給付婆婆保險金,四度向檢方陳情,要求儘快開具丈夫劉宇航的死亡證明書,其眼中只有錢、毫無人性,若不求處死刑,將造成社會不良觀感,所以最後還是作出求處死刑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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