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9日 星期四

機關可以為了特定理由,監聽員工的網路或電腦嗎?

近幾年以來,資訊安全產品市場出現網路監控、個人電腦監控等產品,強調可以透過這些產品,監控員工上網行為,甚至監聽信件往來等等,美其名為:保護機密資料不外洩,或是避免員工利用上班時間,玩開心農場,連到facebook, twitter, 無名小站等,這些行為是合法的嗎?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5條規定:

有事實足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有下列各款罪嫌之一,並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秩序情節重大,而有相當理由可信其通訊內容與本案有關,且不能或難以其他方法蒐集或調查證據者,得發通訊監察書。

因此,在沒有通訊監察書以前,若機關對員工進行監聽,可能會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或者刑法妨害秘密罪,各機關主管人員以及資訊人員要小心,以免觸犯法律被告。

以下新聞由自由時報提供

更新日期:"2009/11/19 04:09"

〔記者曾韋禎、胡清暉、謝文華/台北報導〕人事行政局下令全國公務員不得利用上班時間玩網路遊戲,卻意外引爆,有些公務單位已經採買相關設備,監控個人電腦內的所有資訊,嚴重侵犯個人隱私。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指出,人事行政局在十月六日對各公務機關發出公文,要求公務員不得在上班期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特別是玩開心農場等網路遊戲。

中研院公文加註 查核網路活動

然而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長黃克武卻在轉達相關公文時以手寫加註:「請轉告同仁,本所資訊室已增購全所各IP、網際網路之監控器,必要時可查核辦公時間內之網路活動。」

管碧玲質疑,行政機關可以假禁止網路遊戲之名,直接去監控公務員的電腦嗎?此舉已涉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刑法妨害秘密罪各款,政府進行通訊監察,不得逾越必要之限度,且嚴重侵犯個人隱私。

管碧玲痛批,這是台灣學術界的醜聞,學術圈所捍衛的獨立思想,可能因此蕩然無存了。

這種作法,說是學術特務也不為過。管碧玲要求中研院好好檢討,自我節制。

管碧玲進一步調閱近三年公務機關添購相關設備的資料後指出,政府部門近三年來,透過中信局採購「資訊安全鑑識分析設備」的金額,高達一億元。購買單位竟有大學、科技學院、高中、國中、縣議會。管碧玲指出,這種儀器就像X光機一樣,可以檢查每一個封包,甚至還能回溯追查,這些單位有什麼需要去添購此類儀器?此類儀器已被過度濫用了。她要求政府立即建立通訊監察制度,不能讓政府透過各種藉口,實質侵犯人民的通訊秘密權。

黃克武解釋,這套設備是中研院計算中心同意他們添購的,平時並不會拿來監控同仁,只有出狀況時才會拿來查核。

中研院︰防堵病毒 絕非監視

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則是驚訝地表示外界搞錯了!中研院添購監控設備,是為了資訊安全,加強防堵病毒,而不是要監控同仁上網,完全是誤會一場。

銘傳大學教務長、資訊網路處處長王金龍分析,國內約有近半數的大學陸續在建置防入侵偵測系統,希望防止惡意入侵,在技術上,學校的網管中心確實可以百分之百攔截所有進出的流量訊息,且所有的網路使用都是可以被觀察的。

王金龍表示,若花數百萬元購買昂貴設備,只是為了監視公務員有沒有在玩開心農場,簡直是「小題大做」,直接用防火牆封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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