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瓏山林藝術館違反建築法的情形,以及政府依據法律對於建商的開罰,可以想像:為什麼有些建商寧可違反建築法等相關規定,因為罰則太輕了。
買家控豪宅坪數灌水
誤差超過2% 瓏山林兩建案申訴逾百
2010年02月27日蘋果日報
【甯其遠、秦富珍、柯玥寧╱台北報導】買預售千萬豪宅,交屋後竟然才知設施差很大!北市內湖區千萬豪宅瓏山林藝術館,遭住戶指控廣告不實,不但坪數灌水,交屋1年仍不見銷售廣告的飯店泳池、SPA池。北市府介入,發現坪數誤差超過2%,若住戶買50坪就等於損失1坪42萬的差價;此外,建商還違法變更停車空間蓋泳池,遭開罰6萬,住戶罵:「連泳池都沒有,還叫豪宅嗎!」
停車空間蓋泳池
北市消保官嚴浩芬說,瓏山林「博物館」與「藝術館」建案,去年遭申訴105件,高居購屋類消費爭議榜首,分別有貸款成數與實際不同、坪數以少報多、違約金法定上限15%,卻收到20%以上等爭議。嚴浩芬提醒,民眾買預售屋,若交屋時發現屋況與先前廣告不符,可向公平會提出檢舉。
交屋1年沒泳池
位於北市民權東路六段與成功路二段圓環的瓏山林藝術館,由瓏山林企業投資興建,共有4棟、385戶,預售時標榜有SPA池、25公尺的二水道溫水泳池等設施,售價每坪42到45萬元。前立委孫國華也是住戶,並擔任住戶管委會的主任委員。
住戶黃先生拿著購買契約與當時的廣告DM向《蘋果》投訴,他當初因建商名氣及廣告氣派奢華,而花千萬元購買預售屋,但去年3月通知交屋至今,地下2樓的溫水游泳池、SPA池,只有水泥雛形,上方還是消防管線,經住戶調查發現,廣告中的泳池等公設區域,在建商送審執照時竟是停車場,蓋泳池根本違法。
除泳池不見外,黃先生還控,交屋時發現公設比竟增加16.8%,且4棟大樓中有兩棟間距僅約80分,擔心因棟距過近而有消防安全疑慮。
建管處限期改善
台北市消保官嚴浩芬介入調查後發現,「藝術館」主要是坪數灌水爭議,誤差超過2%,經協調後,業者已將多誤差的坪數打7折價處理。
建管處使管科長洪德象也說,建商曾申請地下1樓停車空間變更為泳池,因減少車位無法提出合理交代而遭退件,違反《建築法》停車空間未經核准變更使用,前天已開罰6萬元,並限3個月內改善,否則再罰12萬。
對於住戶認為廣告不實的指控,瓏山林企業委任律師張毓桓則解釋,當初建商出自好意希望讓住戶住得較舒適,將游泳池計劃二次工程,但遭人檢舉後,北市府常不定期抽查,導致泳池工程未能完成,建商曾提議將二工的造價撥列給管委會,但管委會不同意,因此陷入兩難,目前仍積極協調。
瓏山林藝術館預售廣告中,標榜有長25公尺的溫水泳池,黃姓住戶指控,交屋已1年,但僅有雛形(圖)。陳建瑋攝
黃姓住戶指控,其中兩棟大樓的間距僅約80公分,有消防安全疑慮。陳建瑋攝
買預售屋注意事項
.先查詢建案的執照申請及土地所有權情況。
.詳閱契約書,尤其是各種地價稅、房屋稅等稅金及水電瓦斯接戶費由誰繳納。
.因樣品屋無樑柱、牆壁較薄,應留意坪數有無灌水。
.要問清楚公設比率、自用面積與夾層坪數。
.建商廣告9成銀貸,仍應先確認銀行是否願意貸款。
資料來源:北市府法規委員會消保官室主任鍾瑞祥、東森房屋民權加盟店行政總監王淑瓊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預售屋公設分開計價5月就將上路,但由於政府沒什麼宣導,民眾大多還是霧煞煞。中信房屋法務專員白宗易表示,新制和舊制最大不同,就是舊制契約只有3種價款,新制有7種,以下是新制快速上手教戰守則:
‧新制的契約價款,包括契約總價、土地價款、房屋價款 (包括總價、主建物部份、附屬建物部份、共有部份四種),以及車位價款。
‧新制共有三大項面積登記,車位登記與土地面積登記均與舊制同,房屋登記則包括房屋總面積、主建物面積、附屬建物─「陽台面積、雨遮面積、屋簷面積」、共有部份面積。
‧面積登記項目中,有一項為主建物面積占本房屋登記總面積之比例,即為公設比。
‧新制附屬建物定型化契約只有三種,就是陽台、雨遮和屋簷。露臺、花臺、雨棚、雨庇、裝飾牆、植栽槽等,除非業者拿出竣工圖列入樓地板面積,否則不可登記為附屬建物。
‧共有項目另明列門廳、走道、樓梯間、電梯間、電梯機房、電氣室、機械室、管理室、受電室,幫浦室、配電室、水箱、蓄水池、儲藏室、防空避難室、屋頂突出物、健身房、交誼室等19項,有哪項才能勾哪項。
‧中庭花園、露天泳池等,一般稱法定空地,是列在土地面積登記面積持分項目,所以契約上是看不到的。
‧車位比較複雜,要看是什麼車位,基本原則是有買車位的人,會有較多的公設面積負擔。反之就應沒有或負擔較少,不過仍須視法定車位、自行增設或獎勵車位而定。
‧新制有誤差找補制度,只要交屋時房屋登記面積不足或主建物不足,建商都要找補,萬一建商設計誤差多蓋,消費者最多只補給建商百分之二,其餘多出來的,算賺到的。